如何面对校园欺凌
常德天恩心理中心
一
访谈学生时,其中一位女孩的哭诉让我印象深刻:“我从小就被同学嘲笑,说我黑,小学二年级时被同学抢钱。”现在已经读初二且被诊断为青少年双相情感障碍的她,在回忆那些画面时,仍感受到深深的受伤和那时无助气愤的复杂情感。那些纯粹因为年纪小不懂事只是好玩的不含恶意,却不知无意中给对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在心里背负了这个包袱好多年。
面对这样的“伤害”,我们该怎么做呢?
二
近日,几位老师在网上发帖,讲述了自己处理班里欺凌事件的过程,她们的做法得到众多网友的认同。
〖 即兴小话剧 〗
一名女学生向老师求助,“说被某男生一直欺负,当众取笑、造谣,女生说想死的心都有”。
被欺凌的女生说,她告诉自己的爸妈后,只得到一句:别去惹他就好了。实在没有办法,她才鼓起勇气来求助老师。
这位老师首先安慰了遭受欺凌的女生,肯定她及时寻求帮助的做法。随后这位老师联系了施暴者的班主任,让家长对孩子加以教育。
在与施暴者家长的接触过程中,老师们得知,该施暴者经常被父母打骂。为了保护女生以后不再被欺凌,也为了更好引导施暴者,这位老师和班主任共同策划了一场班会,在征得施暴男生的同意后,老师组织大家表演了一个关于欺凌的“即兴小话剧”。
老师把施暴同学叫到讲台上,又随机抽取了10名同学,让同学们分别上台在施暴者身上贴带有叉号的标签,同时说带有否定意味的话。在施暴者对伤害感同身受后,这位老师又让同学们一一撕掉了他身上的标签,并对他身上的优点给予表扬。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点赞了这位老师的做法:既阻止了霸凌,又让霸凌者感同身受。
〖 不做揉纸团的人 〗
近日,山东济南一位老师用一张白纸讲述语言暴力所带来影响的视频引发全网点赞。
据了解,因为班里的小男孩嘲笑小女孩的衣服又丑又土,小女孩很伤心。于是,老师将手里一张平滑的白纸比作某一位同学,并对着白纸说:“你长得真丑,学习真差,你的衣服真难看……老师很讨厌你,家长很讨厌你,同学也很讨厌你……”她一边说,一边将白纸揉成一个纸团。
之后,她对同学们讲道:“刚才我们说了很多句伤害他的话,现在我们再来道歉。‘对不起’‘没关系’……我跟他说了无数声‘对不起’,虽然他嘴上说着‘没关系’,但他还是那张纸吗?”一边说一边把纸团打开,平滑的纸变成了满面褶皱的纸。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不是!”
老师接着说:“他还是受到了伤害对不对?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不做那个揉纸团的人。”
网友纷纷表示“这位老师的教育方式值得推崇,夸赞的话可以脱口而出,诋毁人前要三思。”“不止孩子,真的希望每个人都懂得这个道理。”
三
面对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家长、孩子、学校应该怎么做?
正当反抗
首先要教导孩子学会反抗,大声呼救和进行身体上的反抗。同时,要让孩子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自己受到的欺凌行为,严重时请求警方介入。
安抚情绪
当孩子遭遇到校园欺凌事件,家长和老师要第一时间安抚孩子的情绪。如果发现孩子出现情绪、行为方面的异常,很可能是创伤后应激反应,要尽快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注重人格发展
校园欺凌事件的不良后果在于,不只是被欺凌者会受到身心创伤,欺凌者的人格发育也有负面影响。正在成长发育中的青少年,人格发育并不完善,家长和老师要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否则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合理解决矛盾冲突
校园欺凌、暴力往往具有细微化的特点,学生间的矛盾、冲突不是一天发生的,是逐渐积累形成的。老师、家长不能忽略孩子之间的小矛盾,应当引导孩子正确地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矛盾冲突。
四
应对校园暴力,除了引导外,我们也需要法律的保护,让惨剧不再发生。
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抵制校园欺凌,让我们共同携手。愿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暖以待!